星期二, 10月 19, 2010

胡晴舫:中國內部的力量

任何改革都必須自發於社會內部。外人能引發 無形影響或給予道德支持,但無法真正起到作用 ,除非待在社會裡的人們真心想要改變,當下的 制度將繼續下去。人民選擇自己的社會。就這層 意義來看,諾貝爾和平獎頒獎給中國異議分子劉 曉波,只是送送花籃,實際效應不大。

華人社會對人權的概念一直來半套。雖然言必 稱孔孟,強調多麼以人為本,中國共產革命甚至 還丟出響亮口號「為人民服務」,實際上,所謂 的「廣大人民」長期以來面目模糊,且不斷被告 知「有飯吃萬事興」,彷彿整個民族除了吃飯這 件事,其餘都不(該)關心。凡事缺乏了物質基 礎,便失去了價值,因為不能吃,不值錢,就沒 有用。也因此,華人雖然號稱文明淵遠流長,崇 尚禮樂,驕傲自己不同於「物質文明」的西方, 卻以務實精神為傲,高舉吃飯主義,推崇賺錢, 排斥、驚懼甚至鄙夷任何看起來「現世無路用」 的抽象思辨與文明價值。

人權,因此,到了今日中國,簡化為一個動作 :吃。有吃,就有人權。也在此種邏輯下,有人 歌功頌德,諾貝爾和平獎應該頒給中國當局,因 為他們讓人民有飯吃。殊不知,讓人民有飯吃本 來就是政府的「基本」責任,就像老師教育學生 、警察保護人民、醫師治療病患,此乃天經地義 ,無需誇口。

吃飯,不過「基本」人權之一。除了吃飽,人 民也需要且擁有獨立思考、自由進行社會討論、 彼此聆聽、學習共同生活進而自我實現的機會, 也就是,不只當一隻吃飽發呆的「快樂的豬」, 也要作一個尋求生命意義的「憂傷的蘇格拉底」 ,創造生活的意義,探索社會的極限,共尋一個 更適合所有人平等追求美好生命的社會框架。這 是「一個人」的權利,更是權力。

「劉曉波」,是「一個人」的名字,也是集體 的象徵,代表了千萬個渴望法律保障人權生活的 中國公民。魏京生批評,有更多中國人比劉曉波 值得獲獎,劉曉波反而更常與中國政府合作,間 接證明了劉曉波比誰都相信內部改革,他不是怨 恨中國崛起的西方人,不是不情願統一的台灣人 ,對中國政權來說,他是「自己人」。一個在天 安門事件發生時放棄美國安逸學術生涯、急忙趕 回北京參加國家重大改革的中國學者,一個選擇 服從國家當今法律不斷入獄而不是藉離開抗議的 中國公民,一個希望能夠誠實生活的中國知識分 子,一個想要與妻子團聚的中國男人。

不愛一個情人,你會逃跑;不愛一個國家,你 會遠離。當不離不棄,甚至甘願進入對方為你設 置的監牢,只為了證明你的相信——相信改變, 相信未來——像不屈不撓的父母,無論過程多艱 苦,陪伴在孩子身旁,堅持參與他的成長,這不 叫叛亂,不叫顛覆,這叫忠貞,這叫愛。

諾貝爾和平獎是別人家的事,劉曉波這個人卻 是中國的事。他是中國社會內部的力量。(作者為作家)

【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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