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歲還沒有滿十八歲的殺手,犯下了轟動社會的殺人案,逃亡多日終於投案了。對著媒體,很冷靜很大方地指控:「台灣教育害了我!」
教育害了廖國豪嗎?這個問題,有一部分根本不值得理會,完全不必討論;不過卻有另外一部分,讓人不能不想、不能不談,不能不愈想愈談愈覺得沉重。
不必討論的部分,是教過廖國豪的老師,教得再差都沒有弄到他要去當殺手;台灣教育再爛,也絕對沒有爛到直接創造出無法無天,殺人不眨眼的殺手來的地步。個人行為不能如此方便便宜就賴給學校、賴給教育來承擔。
台灣教育不會也不需為廖國豪殺人犯法的行為負責。不過換另一個角度,如果我們看的是所謂「後段班」,學習成就較差的學生,許許多多像廖國豪一樣無法跟上學校課業,在學習上取得成就與自信的小孩,那麼台灣教育的確虧欠他們,而且有很深的虧欠。
「後段班」以前的說法叫「放牛班」,取「放牛吃草」的意思,也就是一旦進了這種班級,沒人管你沒人理你,沒有任何教育資源會放進班上,讓學生自生自滅就是了。整個社會理所當然認為,好的老師要教好學生,老師的注意力該投注在好學生身上,協助好學生變得更好,幹嘛浪費時間與資源在比較差比較壞的學生身上!
習以為常,也就不會察知這種態度上巨大的矛盾。好學生和壞學生誰比較需要協助?好學生應付課業沒有問題,為什麼還要老師多花力氣管他們教他們?
好學生之所以好,往往就是因為他們自我學習的能力或習慣比較好,有本事自己自主自發學習的學生,為什麼反而要老師管那麼多?
現在有芬蘭的例子,我們總算可以把這矛盾看得清楚些。芬蘭打造出全世界有名,整體學習成就最高的教育體系,靠的就是和我們完全相反的教育資源分配原則。學習成就愈差的,愈需要老師關注教導;學習成就愈高的,他們獲得的最寶貴獎勵則是——學習自由。成績好的學生,證明了他們可以自我學習,老師就不用太理他們,他們可以依自己的興趣、用自己的步調去學習。他們學習能力強,老師的用心教導常常只是牽制、干擾他們的學習發展罷了!不必管好學生,老師就可以專心幫助「後段」學生。看到「前段」的例子,「後段」學生也就明白,若是能證明自己的學習紀律與成果,一樣可以取得自主自由,那會是驅動他們學習的最大動力。
如此一來,不論原本來「前段」或「後段」的學生,就都能在過程中擴充其自我學習的能力,一個大家都有能力並熱中自我學習的社會,怎麼可能缺乏競爭力?這樣的結果,和台灣的情況徹底相反。在台灣,「後段班」早早被「放牛吃草」了,得不到一點資源、沒有任何協助,當然成長受挫,在能力與人格上都無法健全。那「前段班」呢?也沒好到哪裡去。老師管得太多,本來可以向前衝的進度被拖住了,本來可以享受的興趣被打消了,甚麼都要照老師的,甚麼都要滿足考試要求的,久而久之,獨特能力也必然變平庸了。
這樣教育安排,真的有問題,照說不必等到廖國豪說那樣的話,早就該檢討、改革了。
(作者為新新聞副社長兼總主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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